第A2版:关注民生 聚焦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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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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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烟送礼不准开发票报销
杜雪艳
  随着烟民的增多,香烟的销量越来越大,特别是高档香烟,经常还闹“紧俏”。而且耐人寻味的是,购买者很少自己抽,多为送礼公关之用。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大富豪啤酒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昕认为,高档烟越来越多,价格也越来越高,与这种买烟送礼的不良社会风气有关,因此建议从税收等方面加以严控,并修改烟草专卖法,从法律层面上遏制这种腐败。

  百元以上香烟,每条再提高税率

  香烟成为礼品,就难免相互攀比和不正当竞争。香烟高档化(一条香烟300元以上的比比皆是)、高价化的趋势已成一种趋势,带来了非常不好的负面影响。对此,易昕说,应该严格控制高档香烟的生产和销售,规范卷烟的价格,“单条超过100元以上的香烟,销售时在超出部分再增加100%的个人消费税。”

  而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卷烟厂厂长张岩磊的看法不尽相同。他告诉记者,“目前中国的消费税香烟几乎是最高的。”现行的香烟价格中已经含有消费税,而且,香烟的税率是很高的,例如调拨价在58.5元/条以上的一类、二类香烟,税率是45%,低于此标准的税率是30%。同时,国家还对香烟税率从量征收,每箱(250条)再征150元。据悉,2006年我国烟草上缴利税2900亿元。

  卖烟者不得开具发票列入财政支出

  易昕还提出,买高档烟送礼时,一般都会索要发票报销,“单位要买烟限制不了,那就用法律限制烟草销售部门,不要给买烟送礼的开发票。”易昕建议在《烟草专卖法》修改时补上这么一条:禁止烟草销售部门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列入各级公共财政支出,用这种方式来控制各企事业单位在香烟费用上的支出。

  另外,易昕建议应该把“禁止在任何公共室内场所吸烟”写进法律里。

  快报特派记者 郑春平 陈英

  单条香烟超过100元,再征100%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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