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关注民生 聚焦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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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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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采集应纳入指纹和DNA信息
杜雪艳
  佘祥林“杀妻”这桩冤假错案曾轰动一时。“如果对每位公民都进行指纹和DNA信息采集,建立数据库,就可以防止类似冤假错案发生。”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新沂市公安局局长刘丽涛等提交议案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采集每位公民的指纹和DNA信息,并将其列为身份证机读内容。

  根据当前规定,公安机关只对被审查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采集指纹,根据案件需要采集DNA信息。对于一般公民则没有规定可以采集指纹和DNA信息。刘丽涛说,采集指纹和DNA信息,建立信息数据库并进行资源共享,有利于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时减少成本,提高效率,只要按照规定保密,不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快报特派记者 常毅

  刘丽涛代表:

  身份证采集应纳入

  指纹和DNA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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