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关注民生 聚焦两会·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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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越调越高,专家呼吁政府尽责, 经适房要以租为主
· 中央调控令一到地 方就打折
· 江苏委员四点建议破解住房难
· 楼市调控年 房价还在“节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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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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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委员四点建议破解住房难
梁波
  来自江苏的全国政协委员宋林飞、汤燕雯就目前房价高、住房保障制度滞后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经适房“租售并举,以租为主”

  “经济适用房与真正的低收入困难家庭无缘,廉租房数量太少,一定程度上说只是一种点缀。”汤燕雯指出,目前针对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推行的两种途径,即政府提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也存在诸多问题。

  目前的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而一套6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最低也要20多万。这对于一个月收入数百元的低收入家庭来说,仍是天文数字。此外,“廉租房”数量很少,尤其是实物配租的“廉租房”极少。目前的政策规定,不允许集中兴建“廉租房”。因此,廉租房只能解决最困难的“吃低保”的孤寡老人等。对大多数低收入群体,“廉租房”轮不到他们。

  汤燕雯建议,经济适用房应从“单纯出售”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政府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然后出售、租赁、半租半售。收入较低但还能买得起房的直接购买;用稍高于低保户“廉租房”的租金,租赁给低收入群体居住;不能一次全买下房子的可先购买其中的一部分,剩下的先从政府手里租,等有钱了再买回剩余的产权。

  “实施租售并举,必须多建经济适用房,其资金缺口可以通过多渠道筹措。”汤燕雯建议,政府财政为经济适用房安排专项计划资金,其来源可以是土地出让金、公积金增值收益、地方财政补贴等。其次,可以引入房地产信托基金,通过信托方式集合社会闲散资金,并以租金收益回馈投资者。

  补贴低收入者

  宋林飞建议,房改后仍然需要对一些人实行住房保障。一是实行实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者供应经济适用房。其次是货币补贴。较低收入家庭无论是否享受过福利分房,都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对于贫困家庭,通过买房来享受小康型住房条件不现实。廉租房可以帮助穷人实现“小康梦”。

  对于房价收入比超过8:1的城市,建议将经济适用房与限价商品房的比例提高到20%左右,超过10:1的城市提高到30%左右,惠及更多的中低收入者。

  政府必须反暴利

  “市场经济下政府也要反暴利。”宋林飞认为,反暴利是为了实现买卖双方的公平。政府要当好“老娘舅”,平衡双方利益关系。宋林飞建议,政府物价部门监督房地产企业,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建立房价正常的市场形成机制,遏制房地产开发中的暴利。

  税收政策“悠着点”出

  最近,增加税收成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主要举措。宋林飞认为,这样调控,只能调控出更高的房价。房地产开发商如何应对日益增加的税收负担?“一是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二是压缩自身利润。房地产开发商无疑会选择前者,最终买单的还是老百姓。”

  宋林飞建议,制定政策必须考虑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尤其是关系到千百万群众利益的政策的制定更要慎重。

  快报特派记者 郑春平 陈英 常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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