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年为何“涨声”一片?
在新华网的两会调查中,越来越多的网民认为,高房价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绊脚石”。北京市建委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第三季度,北京城八区普通住宅期房预售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9049元。对于生活于此的老百姓来说,按目前的收入水平,购买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意味着什么呢?有位网民对此有一个匡算:
———假如我是工人,没有下岗,一个月收入1000元,不抽烟、不喝酒、不结婚、不吃饭,总之,一分钱不花,并且在房价不上涨的前提下,要住上自己的房子,得连续工作60年,到那时已是快“入土”的人了。
动辄每平方米均价过万元的房价,让许多老百姓“望房兴叹”。令人不安的是,目前不只是大城市房价狂飙不止,三线城市甚至西部地区房价也在较大幅度上升。
去年被称为楼市调控年:一年之内连出10项调控政策、措施。尽管中央宏观调控的积极效应已经显露,但房地产领域中一些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商品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突出、房价上涨较快、住房保障制度滞后等,依然是房地产市场中的突出“痛点”。
全国人大代表祝义才说:“老百姓倾其所有,或者背负巨额贷款买房,加重了生活负担。这将导致贫富差距加大,影响社会公平,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百姓“住房社会保障”责任谁来承担?
“控制房价涨幅是对的,但必须关注政府责任的定位,要解决大多数人即‘夹心层’的住房难题。”全国人大代表史和平说,缺乏经济实力但住房需求强烈的中低收入阶层被裹挟进市场“需方”行列,千军万马挤商品住房这座独木桥,致使房市整体供求仍偏紧,房价怎能不节节攀升?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指标增长,把房地产当作拉动经济、带动产业发展、增加税收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只注重房地产的商品属性,忽视了其保障品属性。
全国人大代表陈惠娟认为,现在的突出问题是,一些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越位”和“缺位”。而房地产的定价机制,基本上由开发商单方面说了算。按道理,调控房价这么久了,居然一直没有具体住房成本的资料供决策参考,调控的参照物不清楚,不能说不是一个缺陷。
打击官商勾结“问责制”能否落到实处?
“深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惩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惩治。
震惊全国的青岛房地产腐败大案中,开发商仅仅付出十几万元的“攻关成本”,青岛市原市长助理、原崂山区委书记王雁就大笔一挥减免了土地出让金等1.6亿元费用。随着近年来多名党政高官落马,房地产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焦点。
“现在一些地方政府不惜违法用地,关键是患了房地产依赖症,问责制度缺位。”史和平代表说。房价上涨带动GDP上涨,为官员政绩涂上了一层亮丽的光环。土地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这意味着,官员不仅不必承担责任,还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这反过来又助长了官员抵制和化解调控政策的心态,推动房价进一步上涨。新华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