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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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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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敢曝光公车后面的“人”?
戴冬晖
  ■热点纵论

  昨天网上有一条新闻初看似乎很解气,但细细品味之下,却又感觉自己被吊住了胃口,怎么也得不到一个痛快———3月6日的《东方今报》报道,洛阳市有关部门在当地媒体上公布了50多辆违规出入娱乐场所的公车车号。这么多违规出入娱乐场所的公车被曝光了,看了能不解气吗?但通篇看下来,却光有车牌号码,不见违规公车的“其人其事”,这就好比大夏天的一瓶汽水刚喝了一口就被人拿走,胃口真是被吊得足足的,能不让人憋得慌吗?

  其实公车没有什么“原罪”,有问题的是违规使用这些公车的“人”,如果要曝光,当然也该把这些顶风违纪坐着公车出入娱乐场所的人拿出来亮亮相。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我当然关心顶风违纪的公车牌号,但我更关心的是坐在这些公车上的“人”是谁,只有交代清楚了哪些人坐着公车去娱乐场所不务正业,这样的曝光才算到了位,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但现在呢,人家就给你列出了那些干巴巴的车牌号码,愣是不告诉你后面的其人其事,让你干着急。即使你想去查这些公车的单位和使用者为何方神圣,那也是个天大的难事———谁不知道这些信息基本上都是内部掌握的,外人想查哪有那么容易!你看看,你除了把刚刚被吊起的胃口放下来,还真没其他的办法。

  其实我也很“理解”洛阳市有关部门的做法,所谓“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大家都是吃公家饭的,都是“兄弟单位”,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万一真把事情做绝了,日后还怎么相处?曝光止于车牌号码,不仅给“兄弟单位”留了个面子,而且还保护了一些领导干部,万一真把事情原原本本地捅出去了,后面就不好收拾了。

  其实这两面讨好的招数现在已经被很多地方部门运用得非常娴熟———凡事但求对舆论有个马马虎虎的交代,能不得罪人就尽量不得罪,比如说重庆市个别领导对于彭水诗案责任人蓝庆华的平职调动,面对媒体如潮的质疑却始终坚称“已包含处分之意”,大抵也属此列。至于老百姓还想知道“曝光”、“处理”后面的事情,那就不是相关部门考虑的事情了———你满意也罢,不满也罢,事情就只能做到这份上。

  我不明白的是,如果曝光都仅仅止于一个个干巴巴的车牌号码,如果处理责任官员仅仅止于“保护处分之意”的平职调动,所谓的责任追究制度是不是就成了一句空谈?对问题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的处理标准是不是也太低了点?诚意是不是也太少了点?

  (姜山 江苏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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