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纵论
财政部透露,今年将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但国税总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表示,推行改革需等待合适时机:油价不是太高、中央财政收入不太紧张、税务管理准备充分、社会能够接受等,“前三个时机现在已经成熟了。”
(3月6日《新京报》)
燃油税改革,不但影响多个行政部门的现有利益格局,也势必影响地方政府利益。因此,“社会能够接受”这个最重要的“玩家”何时“上桌”谁也说不清楚。
燃油税开征一再“难产”,真正原因绝非市场时机问题,更不是源于公众利益的考虑,恰恰是行政部门的利益在作怪。当一项事关社会公共利益的政策制定,其相关部门既是政策制定部门,又是利益分享部门时,往往就会引发利益上的冲突。部门利益不当影响的存在,已经影响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政策追求。
不管是收取养路费的部门还是税务部门,都应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可在燃油税的问题上,为什么一触及自己的部门利益,他们就将公共利益放在了一边?每每谈到开征燃油税,权威人士常常表示将“择机”而出,这个“机”究竟是什么?我们正在建设节约型社会,这就是最佳的“机”,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毅然斩断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纠缠,尽快开征燃油税。
(陈丽君 湖北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