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没见面的诗友哑马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在诗歌的黄金年代,哑马大学毕业,在一个山区中学教书,他疯狂迷恋诗歌,也迷恋上了女教师朱小瑛,并且未婚同居。当朱小瑛逼婚时,他选择了逃避,溜之大吉。这样一个本性流浪的诗人,选择了怎样的生活呢……
哑马的笔记本
有一回,我发现我床头的一个精致的进口小闹钟不见了。哑马承认,东西他拿去送给吴侬软语了。他说女孩子就喜欢别致的小玩意儿。
我生气地骂他。我说哑马你太不尊重人了。你至少得征求我的意见,跟我打声招呼吧。
他接着就跟我打招呼了。他说我有两个手机,能不能借一个给他用用。“放心,只给她打电话,不会打到贵州老家去的。我跟家里没有联系。”他就这样拿走了我的一部闲置手机。
我越来越烦他,巴不得将他扫地出门。在我们公司附近的一个社区里我们租了几套房子给员工住。我叫公司里的人架了张临时床,挤进一套三居室里。那里头住了六位员工,我找了些理由,把哑马哄过去了。
可是住了三天,那些员工就跟我提意见了。因为哑马乱用他们的洗漱用具,而且把客厅弄得乱七八糟。哑马也来找我,苦着一张瘦脸。“我想还是和你住在一起。只有你能够理解我。”他说。
我考虑了一下,还是拒绝了他的要求。
“那你还要借点钱给我。”他又提出新的要求,“三百块钱。”“这个我答应你。”我连忙答道。
两天之后的早上,我穿好衣服提上电脑包把门打开,却意外地发现哑马靠在我的门口睡着了,嘴巴微微张开。我把他摇醒。我说:“嘿,怎么回事?你怎么在这里?”他说昨晚上他跟房子里的一个人吵架,其他的人把他赶出来了。他在外头走了一夜,天亮的时候来到了我的屋门口。
“好啦,我会处理这件事的。你先回去睡吧。就说是我叫你回去的。”我说。“我不回去了,我还是住在你这里。你不会那样对我。你曾经是个写诗的。”
“算啦,不要提我是写过诗的。你还是回到他们中间去。我这里不太方便。”我说着把门带上,朝小区外边走。
“那个说吴侬软语的女孩子,”他忽然叫道,“和我分手了!”我没有回头,说:“分了就分了,天涯何处无芳草。”
他在后面叫起来:“你不要走!所有的人都抛弃我了!我想和你聊聊!”“我没时间。我要上班。”我仍然头也没回。
在小区大门口,我拦住了一辆的士。司机开动了车。我听到车后盖嘭嘭地响。什么东西砸过来的声音,响得很重。司机当即刹住车,跳了下去。我也下去。见我追过来,他返身就跑,边跑边回过头来笑。那种笑像五岁孩子的顽皮的笑。但是我不觉得可爱,只觉得可气。他比我跑得快。他跑的时候裤袋里掉下来一个东西。我追上去一看是一个笔记本。我拾起来。他不知道掉了东西,站住了,又是那样的笑。
到了公司里,我还在生气,顺手翻了翻哑马的笔记本。那上头写满了诗,修改的墨团到处都是,字迹龙飞凤舞。随便翻开一页,短诗跳入了我的眼帘。一首写到了上海:
我走在这个城市
这条街叫淮海路
这有老式钟楼的地方叫外滩这些焦灼表情的面孔叫人民所以这广场叫人民广场
人民在这里溜达疲倦的双腿喝汽水,羡慕鸽子和名贵的狗
和从路那边一闪而过的奔驰320
但那不是生活的本质
除了我,透过他们
张望内心的镜子
而他们的眼睛里只有霓虹灯怎么也看不见,一个身份不明的人
比这广场还大得多的孤独
我有多少年没读过诗了?读了哑马的这些诗,我忽然有了异样的心情。我觉得这一瞬间,我的身体里的某处地方,被一只手软软地摸了一把。空气凝结了。到处都显得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