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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2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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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诗人de世俗生活
  二十多年没见面的诗友哑马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在诗歌的黄金年代,哑马大学毕业,在一个山区中学教书,他疯狂迷恋诗歌,也迷恋上了女教师朱小瑛,并且未婚同居。当朱小瑛逼婚时,他选择了逃避,溜之大吉。这样一个本性流浪的诗人,选择了怎样的生活呢……

  爱上了美术系女生

  哑马说最近这段时间每天都有灵感。他只要坐下,拿起笔,诗句就奔涌而来。

  他没有给我朗诵。也许我不是吕盛,而且我已声明我二十年不写诗,也不读诗了。他知道这一点,如果按照他的诗人性格,他应当蔑视我并离开我。但他没有。

  他仍住在我这里,一住就住了十来天。我也没把他安排到别的地方去。

  这十来天里,他向我又借过两回钱,每次三百。这些钱是肯定有去无回的。他仍然白天出门,晚上回来。他倒真是每天都写诗,有时是睡到上午起来之后写,有时是晚上我睡了之后写。当然还有其他的时间,要看他的兴之所至。我看到他又买了两个新的笔记本和几支签字笔。对于他的诗我也没有太多的好奇心。这年头诗对于我是多余的东西,是我无法消费的奢侈品。

  我周末一个人的时候只到我所在社区的音像店里租碟来看。租的都是警匪片和枪战片,有时也租一点三级片。我甚至很少逛书店,文学书我一年里难得看一两本。生活的惯性推着我来到中年。我发福了。我离我年轻时候的梦想越来越遥远了。

  他买了一些书,就堆在沙发上。他说他离开一个地方,就把书送给朋友,从不带着它们上路。

  我估计他又喜欢上哪位女孩了。那天他回来,我发现他穿了我的衣服。那是一件丝光棉的长袖T恤,花纹很华丽。他穿着很肥大,掖在裤子里也仍然肥大。我笑起来,但是也很生气。他太不像话了,怎么不经人允许就乱拿人家的东西穿戴?

  后来我也不生气了。诗人都这个样子,他愿意跟你交往,就是把你当成兄弟。

  我问他又爱上谁了。他说我们一起找个小酒吧喝酒吧,“我请客。”他说。多么可气可笑,他请客。他请客的钱是从我手里借的。

  但我还是跟他喝了一回酒,就在我们附近的一家生意不怎么好的小酒吧。他一握住啤酒瓶就很高兴。他说他认识了一位上海师大的女学生。学美术的,在人民广场画速写,他看她画画看了一个下午。这样就认识了。然后,他请她吃晚饭。这是一位苏州的女孩。“江南女子,”他说,“很清秀,一口吴侬软语听得你浑身舒服。”

  他打的送她回学校。第二天又在人民广场见了面。她还是画速写。之后又吃晚饭。再之后,他和她见面,穿了我的丝光棉T恤。他请她给自己画速写,交换条件就是当场由她命题写一首诗。他写了,他说:“写得还不错,尽可能通俗吧。”我问:她看得懂吗?他说她是异类,居然看得懂,而且还夸奖写得好。她的命题是要他写广场鸽。他的诗里有这样的句子:那些灰色的、白色的和宝蓝色的闪电/就低伏在你的脚边/隐藏了飞翔和自由的欲望

  但是他的欲望是没有被隐藏的。他开始了热烈的追求。为了见到她,他守在学校的门外。他被保安阻拦,不得入内。我想象得到他那尴尬而焦灼的模样、六神无主的模样。他真的喜欢她。他喜欢一个女孩子的时候都是这样倾情。他不会使用电脑,不会发伊妹儿和手机短信,不会聊QQ,他只用最古老的方法向她倾吐自己的一往情深:他每天给她寄信。当然,信里面都夹了情诗。

  也许那说吴侬软语的女孩觉得这样很刺激新鲜,很与众不同,所以愿意与他交往。哑马又向我借钱。他借钱的口气大得很,坦然得很。我拐弯抹角地问他什么时候离开上海,继续“在路上”。他说他不晓得,以目前的情况看,他可能还得待一阵子。我对他有些不耐烦了。他干扰了我的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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