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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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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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嘴八舌
徐曙光
  “爱的宣言”表错了情

  日前,从石头城附近经过的市民发现,石头城围墙空白处,画上了一个巨大的心,心上横穿了一支丘比特之箭,旁边是用英文写的“I LOVE YOU”,后面是一个女孩的名字。这个“爱的宣言”约20平方米,很是显眼。

  (2月15日《金陵晚报》)

  对女孩表达爱慕之情没有错,用什么方式表达也是你的自由,但在围墙空白处画上“爱的宣言”,把好端端的围墙画成“大花脸”,无疑是选错了位置表错了情。

  年轻人追求爱情、崇尚“爱她就要大声说出来”。但围墙是毕竟公共设施,表达自己的宣言却用损害市容的形式,无论如何也算不得是一种现代文明。况且,你自己不文明倒也罢了,偏偏要把人家女孩的名字写在这里,岂不是在展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的同时,还要拉上“垫背”的,让人家的名誉无端受到伤害?在我看来,如此“爱的宣言”其实更是“坏的宣言”!应该受到谴责。

  高家庄

  不捐款就曝光,瞎搞!

  只因在管理部门组织的“自愿”捐款活动中没有“慷慨解囊”,王女士等172名该商场个体老板的“大名”,竟赫然出现在一份报纸的“黑名单”中,在广大经营户和顾客中引起极大反响。

  (2月15日《扬子晚报》)

  口口声声说是“自愿捐款”,却硬要将那些没有捐款的给曝光,这岂不有威逼的嫌疑?其实,不管是否捐款,每个人的权利都是相同的,组织部门都不能用变色眼镜来看待他们。

  从社会责任感的角度来讲,呼吁商家为贫困助学捐款,这种好事值得提倡。但捐款与否,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法进行强制。商场的管理部门之前的“动员”很好,但后来将“自愿捐款”的呼吁变成了“少于50不收”的“必须服从”命令,就很不妥当了。用公示的办法来“整治”不听话者,看似有点杀鸡吓猴的感觉,其实是侵犯了那些商家的人身权益。

  爱心没有高低之分,也不能用一两次是否“自愿捐款”来衡量,管理部门应该反思究竟是谁把捐款变味了呢?徐曙光

  把员工留到除夕划算吗

  如何把一心想要提早走人的职员留住,避免单位成为“空城”,成了领导们节前工作的大事之一,于是各个公司都各出绝招:年终奖憋到16日下午发;跑得慢的留下来干活;公司帮职员统一订票。

  (2月15日《南京晨报》)

  “发年终奖”、“帮员工订回家车票”,这些原本作为公司给予员工福利的善举,如今却成为防止员工过年“早退”的绝招。虽说“除夕成法定假日”的美好愿望未能实现,但是除夕回家团圆这一民俗民情,却并不因此而打上折扣。即便是扣工资,请假提前回家也是大多数职员的自然选择。

  誓把员工留到大年夜的做法看似精明,实际却未必是个好算盘,有道是“留人难留心”,当员工的心早已飘回家过年时,工作效率想必不可能高,因为归心似箭而忙中出错,搞出事故,弄成损失,倒是可能性不小。如此一来,岂不得不偿失?

  因此,在这除夕前夜,一方面我们期待“除夕早日成为法定假日”,另一方面,也希望企业主们能够想明白,算清楚,这“留人不留心”究竟划不划算?spider

  别让“千山鸟飞绝”变现实

  夫子庙花鸟虫鱼市场里装在笼子里等待出售的鸟中,95%以上的鸟种都是野生保护鸟!这是昨天上午,记者与江苏野鸟会爱鸟人士一起暗访后发现的惊人情况,其中还有多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月15日《南京晨报》)

  鸟儿是人类的好朋友,然而据资料显示,如今世界上的几千种鸟中,已经有三分之一濒临灭绝。夫子庙的鸟市场中,竟然有这么多的鸟都是野生保护鸟,人类难道真的要将鸟类赶尽杀绝吗?

  绝大多数的鸟类经营都没有合法手续,这不能不令人惊叹。要知道,捕捉和经营鸟类都须符合相关规定,要取得经营、运输等审批手续,提供鸟源者也要具备一定养殖规模、有一定经验的养殖技术人员和充裕的资金。像夫子庙鸟市这样大规模将野生保护的鸟类进行肆意捕捉买卖,那些商家的行为显然已属于违法运输、违法销售野生保护鸟类,应当受到查处。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的诗句多么美好,如果非法捕鸟者都没有人来约束,恐怕“千山鸟飞绝”的描述总有一天会变成现实。钟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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