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要申报,”在湖南省纪委会议上,湖南省主要领导重申了省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1月21日《北京青年报》)
“领导干部子女从业要申报给组织”的规定,其本意是好的,然而我觉得,这些信息上报给组织不如向社会大众公开。
对于普通人来说,子女从业或个人购房等都是个人隐私,公众没有理由知情,然而领导干部显然有所区别。当个人隐私与重要的公共利益发生联系时,个人隐私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事,它不再受隐私权的保护。出于对公权代行者利用公权营私的警惕和监督,公众有权知晓他们在子女从业或者房产方面更为详尽的个人信息,从而使监督更为透明、彻底。
湖南省出台“子女从业申报给组织”的规定依然属于内部监督的范畴,而根据以往的防腐经验推定,类似的内部监督如果没有高层权力的“重点”落实,往往会陷于形式主义的泥潭。如果将相关信息公布给社会,情况就会大不一样。其一,公众可以依据某领导的权力范围来判定其子女就业是否有滥用职权的嫌疑。例如一个金融业的领导,其子女都在金融部门工作,存在权力滥用将是确定无疑的;其二,公众可以依据权力者公开的收入信息来断定其房产的资金合法性。一个突出的例子是2004年重庆铜梁交警别墅事件,一个月工资两千余元的公务人员如何能住别墅开豪华车?这样的信息如果只是内部申报,或许就会不了了之,幸好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才引起了问题的解决。因此,湖南若是想在反腐制度上有所作为,那么领导子女从业信息就应该率先向公众公开。
(陈春 江苏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