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许帆揣着辛辛苦苦筹集的17万元,租下了南京玄武湖附近的一栋楼房,准备开一家海鲜酒楼。可是开张的那天他还没等到,这17万元就几乎已经打了水漂。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是有关部门“乌龙执法”所致。
(1月11日《现代快报》)
千里孤雁:行政执法中,对同一违建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只能有一个处置结果。这一无可争议的事实,却让有关部门大摆乌龙,说明法律在某些部门的手中成了儿戏。
或许,“执法机关”会给出一个“以民为本”的解释来:这是为了维护房主的根本利益呀,虽已造成事实,但社会影响不大呀,我们已经要求业主做好事后补救了呀……这些都没啥,只是他们自圆其说的一系列借口罢了,姑且听之。
执法机关几次三番地抡圆了打自己的嘴巴,咱管不了,但你这么乱折腾,损失的可是老百姓白花花的银子呀,求你了,严肃点行不?
王修:执法不是谈恋爱,因为一些矛盾可以向对方大喊乱叫,我今天不爱你了,等到后悔时又厚着脸皮来找人家说,我错了,我还爱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这是在执法啊,许帆被你这么一折腾,玩掉的都是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啊?普通老百姓哪有那么多的钱供你折腾啊?
不是咱老百姓不给你时间,可这事都过去一年多了;也不是咱老百姓不给你机会,这样用时间和金钱作成本的机会,也实在给不起!
bssts:“乌龙执法”的原因,从房主不动声色的沉稳中,让人有一丝猜测:其中似乎有猫腻。看来房主的能量非一般民众所及,能够一再地把某些部门摆平,使违章建筑起死回生,他的“牛”不能不让我等平头百姓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