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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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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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安全比隐私更重要
蒋烨
  对摄像头这个东西,我一般来说还是比较反感的。但这种反感只是局限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摄像头给盯上了,如果事先就告诉我这个地方装有摄像头,而且是为了保护你的钱包不被小偷摸走,那我当然举双手欢迎的———在公交车、饭店、商场这些公共场所,为了安全牺牲一点自己的隐私,我觉得没必要大惊小怪的。反正你也不打算干出格的事,被摄像头盯着也不用心里发毛。

  但显然还是有很多人跟我的想法不一样。1月8日的《南方都市报》报道说,广州市交委主任冼伟雄做客广州市电视台一档节目时,透露广州将建立视频系统,每一辆公交车都要在车厢内安装摄像头。

  新闻一出,网上一片哗然,我浏览了一下新闻后面的网友留言,大多数是反对在公交车上装摄像头的。因为他们认为隐私权比什么都重要,即使是为了保证公共场所的安全,有关部门也不能全天候监控。

  呵呵,我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想的,说句不好听的,也许等到他们自己的钱包被偷了,才会感激留下破案线索的摄像头了。不错,人的隐私权很重要,但隐私也得分个三六九等,人家要是在你家的卧室里装个摄像头,或者说你在试衣服的时候被摄像头盯着,当然要惹得你大发雷霆。

  但你要是穿得整整齐齐地挤公交车或者在商场买东西,人家那摄像头是盯着小偷的黑手的,你又生个什么气呢?

  要说隐私,你脸上没来得及挤的青春痘被公交车上那么多人看到了,那算不算人家侵犯了你的隐私呢?在公共场合,不管是为了别人还是为了你自己的安全,牺牲一点隐私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你既要人家有关部门保证你的安全,又不让人家做这个做那个的,说得过去吗?

  其实公共场合装摄像头这个事,引起争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去年北京市有关部门要求在饭店普遍安装摄像头时,就遭到了很多“隐私捍卫者”的反对。我当时就觉得这些人把“隐私”这个东西保护得有点过头了。我的想法是,如果有关部门是为了普通百姓的利益安装摄像头,而事先又进行了必要的告知义务,那这样的举措就是可以接受的。

  至少在我来说,如果公交车上的摄像头能够阻止小偷伸向我钱包的黑手,或者说在我的钱包被偷了之后能留下破案线索,我是会很感激那个侵犯了我“隐私”的摄像头的。

  (易其峰 江苏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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