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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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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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钱与假权对法律的合谋
符玉瑶
  北京无业男子王富桥以能帮助亿万富翁袁宝璟免除牢狱之灾为名,先后从袁妻卓玛处骗取了800余万元巨款。昨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王富桥无期徒刑。

  (1月8日《新京报》)

  在这起案件中,除了王富桥自称是什么“国务院秘书局副局长”之外,我们丝毫看不出他诈骗的“技术含量”,可他居然得手了。

  当然,这与卓玛救夫心切有关。但透过这些背景和表象,我们看到了什么?在王富桥看来,“权力”绝对是个好东西,有了它,可以战无不胜,所向披靡。有了它,自然也会财源滚滚。而他的实践也“很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至少在短时期内,实践是“相当的”成功。秘诀无非是———将“无业游民”的身份换成“国务院秘书局副局长”。这一换,便赚来了800万的巨额回馈。王富桥在得手之后是怎样的狂喜,我们不得而知,但“权力”在中国的魔力,他是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

  而在卓玛看来,她有的是钱,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么,用自己的钱,让一个“有权”的所谓“国务院秘书局副局长”帮自己向领导运作,还能撼不动法律?在这里,卓玛虽然不幸是个受害者,可她出资800万用以打通关节,有没有行贿之嫌?虽然她最终因为拜错了庙门而救夫失败,但由此演绎的这处闹剧,却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钱、权、法角逐的另类版本,在故事中,有金钱、权力,惟独法律被他们放在了一边。

  (海瑶 广东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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