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过三个笔记本电脑,一个牌子的,但都记不住型号了。任何东西的型号,手机、家电包括电脑,我都是记不住的。跟其他人不一样的是,人家的笔记本是一个比一个小巧轻薄,我用的笔记本却是一个比一个大,当然一个比一个高级。
第一个笔记本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还当记者时报社发的。那时,这个笔记本最大的功用就是可以发传真。我那时当文化记者,时不时要外出采访。没有笔记本之前,到了宾馆放下行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确认商务中心的位置和营业时间,因为要传真稿件回报社。有的时候,活动在晚上,总是参加一个开头,弄清基本情况后,不待结束就赶回宾馆,冲进房间狂赶稿子,然后又冲到商务中心传真。报社那边的值班编辑正急得抓耳挠腮的,传真稿到手后,两边才都舒口气。有的时候,如果住的宾馆星级不够,商务中心不是24小时服务而是晚上8点下班那种,那才叫急呢,还得打车出去另外找传真的地方。那时,对于出差发稿这类事,我总是有点紧张;所以当笔记本到手的时候,简直有点惊喜万分了———不用跟疯子一样在宾馆里乱走了,回房间后还可以气定神闲地泡杯茶,然后,敲键盘,写;又敲键盘,拨号;再敲键盘,传真。太爽了。
对比后来的EMAIL,我那时的“传真狂喜”简直有点滑稽。
那个笔记本现在已经坏了,但我收藏了。实在是值得收藏。它很小巧,普通的16开纸大小,键盘是折叠的,翻盖后弹出来延展开来。这个笔记本是可以塞到普通挎包里的。以后我再也没有看到过比它更小的笔记本了。但是,它体积虽小,重量却不含糊。很重的。
第二个笔记本还是报社发的。那时我已经在副刊当编辑了,不怎么需要出差了。这个笔记本体积大了不少,但分量也轻了一些。我基本上把这个笔记本当台式机用。第三个笔记本还要大一些,功能更强大,是调到出版社后发的。前面那个离开报社时还了。第三个笔记本后来也还了,因为我又离开了出版社,回家从事职业写作了。这第三个笔记本和第二个一样,我都基本上是当台式机在用。
可能有人觉得奇怪,所谓笔记本,就是便于拎来拎去,可你这人怎么总是把笔记本当台式机用?
人与人不一样啊。有的人想象职业作家的生活可以是这样的:拎着笔记本,一段时间在山里,一段时间在水边,优哉游哉,野云闲鹤,最后回到城市里,一部长篇就放在笔记本里了。
是,是有这样的有福之人。但我不是。我除了在我的书房里,在其他地方是不能写作的。我家是跃层,好些朋友来我家玩,看到我家花园,就说,“ 你经常在花园里写东西吧?”我倒是想啊,呵呵,其实完全不行。我经常在花园里看书,但写作,离开了我那个白天都要拉上窗帘的书房,我就一筹莫展了。这,说是我的怪癖也好,说是我的僵化也好,都没错;但我改不了了。所以,对于我来说,那种拎着笔记本在旅途中写作的美景,我是心向往之但无力实现的。对此,多少还是有点自卑的。
笔记本于我的作用,我想更多的可能是这样的:外出时还是要携带一个笔记本,可以随时把数码相机的图片倒到电脑里去,一方面腾出相机的空间好拍新照片,另一方面可以随时把得意之作发给亲友臭美一番;旅途中的笔记本另外一个作用,可能是可以坚持每天写博客吧,旅途上的点点滴滴,即兴写来即时发表,那也许会比较有现场感吧,也有一种“秀”感吧。至于说是否真的需要这种“现场感”和“秀”感,那就另说了。
我正打算自己去买一个笔记本。这将是我第一次自己花钱买笔记本电脑。如果买了的话,它将是我的第8个电脑了———四台台式,四个笔记本。从类型上讲,这就均衡了。
洁尘:女,作家。专栏文章散见全国数十家报刊。出版散文集、长篇小说十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