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重点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取公积金付房租有什么条件
· 明天“高工”可领增发养老金
· 12家开发商被通报批评 5家楼盘暂停销售1个月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12 月 14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明天“高工”可领增发养老金
项凤华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 符合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明天在按新标准领取本月退休金的同时,可一次性领到从7月至11月5个月补发的养老金增发部分,每人总计250元。据悉,目前已通过审核的有6000余人。提醒符合条件、届时未领到这部分养老金的高技能退休人员,应及时与原单位联系,向劳动部门报送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等材料,只有补办手续后,增发部分才会补发到账。

  据了解,根据2006年度养老金调整方案,此次调整自今年7月1日开始,对象为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在2006年6月30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在普遍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此次调整还对2006年6月底前退休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50元。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的认定范围是:一是指经省有权部门批准并在退休前已领取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各类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二是1986年国务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后,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部分在办理退休手续前上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由于审批时间关系而在办理退休手续后经省有权部门批准并领取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退休人员。三是退休前获得经省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各部委办及直属机构批准的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