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南京·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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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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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塌七桥瓮,后果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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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代遗存七桥瓮被有关部门列为险桥,禁止通行。然而,一些机动车驾驶员我行我素,依然从桥上通过,这座古桥已岌岌可危,随时有倒塌的危险。

  (11月15日《现代快报》)

  王修:对七桥瓮的保护,有关部门单靠一纸禁行令,寄希望于广大司机,显然是太高估了一些司机的素质。众所周知,为了切身利益抢运多运,许多货车司机是对他人甚至自己的生命安全都置之不顾,哪里会将一座危桥放在眼里?

  其实,单靠软性措施是难以保护文物的,必须在硬件方面下功夫。比如在附近建一座新桥,要么将七桥瓮用围墙或栏杆圈起,这样才是有效的保护。

  

  打工:七桥瓮既是古桥又是危桥,有关部门也采取了措施加以保护,但这个“保护措施”仅仅是依靠一纸“通告”和没有执法权的保安来完成,显然是力度不够。倘若依靠通告中所述的“后果自负”让驾驶员自己去掂量后果,等于是放弃了管理的主动权,因为“后果自负”本身就没有硬性,意思就是说,“你要走我不拦你,桥断了车毁了命没了违法了你自己倒霉!”所以,这则通告本身就不伦不类,含义模糊,甚至有推卸管理责任之嫌!依笔者看,不如就简单明了八个字:“严禁通行,违者重罚”。

  不否认文物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为保护古桥采取了努力措施,但现状证明双方都没有真正找到管理的要害点,或者管理出现了松懈。倘若真的有一天桥塌了,这个责任由谁来负?也许除了最后一个上桥的司机“后果自负”外,剩下的也只能是一声叹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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