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1版:财经·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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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1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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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反洗钱两新规
现金存取超20万将被监控
  凡是在金融机构单笔或者当日累计存取人民币20万元以上,金融机构将把交易报送给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为了与《反洗钱法》配套,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四类大额交易。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属于大额交易,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等形式。

  大额交易还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央行要求,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的情况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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