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南京·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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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不了,就得“兜着走”
· 唐朝人如何吆喝
· 自由裁量权不是“任我行”
· 读者挑刺
· 七嘴八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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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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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人如何吆喝
  据报道,南京本土声音———“老吆喝”参加了“乡音金陵”、“第二届湖南路文化艺术节”等一系列重大演出,今年更是成为了江苏省首批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之一,并且还荣幸登上了名城会的大舞台。

  作为一名南京市民,我对南京的一切都充满了亲切感,包括“南京吆喝”。南京人都非常熟悉“南京吆喝”,它体现了特定时期的一段历史和文化,连老外都对它很感兴趣。但是到了如今,南京街头早已经听不到往昔的吆喝声,“南京吆喝”确实到了“濒危”的地步。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南京吆喝”毕竟成了历史,现在和将来都不可能发扬光大了。现代都市中不可能再有游走于街巷大声吆喝的商贩,即便有也是城管部门取缔的对象。况且随着普通话的推广,也很少有人会用地道的南京话吆喝了。

  那么,将“南京吆喝”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否合适呢?现在全国各地兴起了一股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风,不仅是南京吆喝,苏州吆喝、北京吆喝、南通吆喝等各地吆喝也都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评定为每两年举行一次,且每次一个国家只能独立申报一项。而我国第一次搞国家级名录即有501项得以公示,让人惊愕!

  如此众多的“非遗”申报项目,究竟有多少具有丰厚的文化价值?比如所谓的吆喝,我们今天无法得知唐朝人是如何吆喝的,为何一定要将“冰棒马头牌”这样的古老吆喝声代代相传?难道还想将“南京吆喝”发展成为一门新兴的艺术表演形式?

  “非遗”项目申报得多,并不一定是对“非遗”的重视,并不一定有利于对“非遗”的保护。我在此“吆喝”一声:对于“南京吆喝”,将其拍成影视资料立卷存档足矣,还有许多文化遗产比“吆喝”要重要得多!桥上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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