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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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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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和谐社区 有基本标准
  □快报讯(通讯员 张义容 记者 项凤华)瑞金路街道的“爱心电脑班”、光华路街道的“爱心家庭报”、蓝旗新村的“爱心超市”———在白下区的10个街道和62个社区,以社区服务为主题的爱心品牌比比皆是。昨天,记者从南京市白下区了解到,该区在全省推出了第一个《创建和谐社区基本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将标准细化,制定了《创建和谐社区评分细则》。

  《细则》从社区各类组织健全、环境优美、治安状况良好、共建活动经常、服务便捷优质、自治充满活力、教育成效显著、文化健康向上、道德风尚良好等9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和谐社区的标准。

  和谐社区要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机制,各项救助政策都较好的落实,困难群众能及时得到帮扶。同时,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90%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在治安方面,居民对社区治安的满意率要达95%以上。无入室盗窃和车辆被盗案件发生,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无未成年人犯罪,社区无重大火灾、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和谐社区设立民主听证、社区论坛、民主议事等自治制度,社区重大事务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社区各种开支定期张榜公布。

  按照计划,白下区从今年起每年建成10个和谐社区。到2010年,该区所有社区基本达到和谐社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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