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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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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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龄童“开车”撞伤老妇
  三龄童“交通肇事”撞伤老妇

  老妇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

  “这事太凑巧了。”30岁的刘某说,“我儿子爬到人家的三轮车上玩了一会,车子就把老太给撞了,我现在都不知道车子是怎么启动的。”这下可撞得不轻,老太共花去了几万元的医疗费,目前还没治愈,调解不成,老太把刘某三岁的儿子(刘某为法定代理人)、电动车车主及农贸市场告了,共索赔10万余元。

  三龄童“交通肇事”

  去年9月10日上午,六十多岁的石大妈来到南京梅欣农贸市场买菜。此时,一辆停在市场里的电瓶三轮车突然启动,石大妈被撞倒在地,当即不省人事。“开车”的是个孩子,也跌倒在地,哇哇大哭起来。经诊断,石大妈腰椎压缩性骨折,脾挫裂伤。虽然花了数万元医疗费,但病情至今未愈,需要进行二次治疗,石大妈的伤情经鉴定为10级伤残。

  经警方调查,肇事电瓶车的车主是孙某。当天,他将车停在市场里。刘某的儿子小强爬到电瓶车上玩耍,接着,电瓶车突然启动……

  老妇索赔10万余元

  以后的治疗还需要钱,石大妈遂向派出所要求调解赔偿。不过,孙某、刘某和农贸市场互相推诿,事情过去了快一年,还没有一个说法,石大妈只好将三方都告上了法院。

  昨天,雨花台区法院铁心桥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石大妈认为,车主孙某对自己的财产疏于看管,刘某则没有尽到看管儿子的义务,而农贸市场更是没有加强市场管理,三方均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石大妈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万余元。

  电动车咋就启动了?

  那么,电动三轮车到底是怎么启动的呢?这个细节成了本案的一个悬念,也是本案的一个关键。如果当时确实锁着,那么肇事原因还需要调查。因为这一事实还没有调查清楚,所以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通讯员 余言

  见习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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