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徐州电(通讯员 皮晓 绪朝 记者 邢志刚)这伙蟊贼忒大胆!为了能携带赃款、赃物迅速逃离现场,竟包乘出租车作案。结果,“连累”司机孟某某也被徐州九里区法院判处罚金二千元。
2005年7月至今年3月份,贺某某、许某某二人结伙先后在徐州市奎东巷小区、大吴医院、大黄山矿医院、庞庄矿医院、金山桥仁慈医院、邳州中医院等地实施盗窃,共窃得手机、棉衣、电动自行车等物及现金数千元。为迅速到达犯罪行为地并及时携带赃款、赃物逃离盗窃现场,他们每次都包乘的哥孟某某驾驶的出租车,由孟某某将他们送至作案地点后在附近等候接应,作案后再由孟某某把他们送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贺、许二人系盗窃主犯;孟某某在此案中虽未直接实施盗窃犯罪行为,但其明知贺、许二人租用其驾驶的出租汽车目的是了实施盗窃犯罪及逃离现场,仍然为贺、许二人的盗窃犯罪实施帮助行为,构成盗窃犯罪的帮助犯,系从犯。结果,贺、许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孟某某也因犯盗窃罪被单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