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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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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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别重复伤害孩子
为争夺抚养权教孩子说谎实不该
  一场离婚纠纷中,夫妻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对簿公堂,当法官询问孩子意见时,年纪尚小的孩子说出了诸多要跟妈妈生活的理由,而法官调查发现,孩子在说谎,而“教唆者”正是他的妈妈。

  儿子背书般数落爸爸

  许琴和李成结婚8年,也吵了8年。考虑到孩子尚小,他们一直勉强维持着婚姻,直到今年,两人都厌倦了貌合神离的生活决定离婚。但是在7岁的孩子扬扬归谁抚养的问题上,他们发生了分歧,只好走上南京玄武区法院。

  “我想跟妈妈一起生活,妈妈有稳定的工作,对我也好,平常一直关心照顾我。爸爸经常不回家,有外遇……”当着法官的面,扬扬一口气说出了理由。

  “我觉得有些不对劲,这与我初步了解的情况不太吻合,而且孩子说话就像背书一样。”法官说。根据了解,许琴下岗在家,并没有固定工作,而李成工作不错,收入稳定,对孩子更加关心些,连许琴都没有提到他有外遇。进一步调查后,法官发现,扬扬的话完全与事实不符。“是妈妈逼我说的。”实在招架不住,孩子只好低头承认。随后法官对许琴的做法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对夫妻双方的综合因素的判断,近日将扬扬判由李成抚养。

  女孩写信求助法官

  在离婚案件中,像扬扬这样被大人教着欺骗法官的情况并不少见,然而也有孩子主动向法院阐述情况后,被法官所采纳的。

  丁兵和王霞结婚十多年,感情一般。2004年丁兵从国外工作回来,夫妻俩的感情发生了变化。争吵两年多后,王霞向法院提出离婚,同时她希望能得到女儿的抚养权。13岁的女儿却希望跟爸爸一起生活。因为担心法官会把自己判给妈妈,女儿向法官写了一封长信。在信中,她列举了妈妈的几处不是。在她的眼中,妈妈不够诚实,还有婚外情的嫌疑。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抚养孩子的能力相当,但考虑到孩子已满10周岁,其本人愿随父亲生活,日前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孩子随父亲生活。

  【说法】

  请不要伤害孩子

  法官说,根据相关法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在孩子年龄已经在十岁左右时,法官往往要慎重考虑到孩子的意见。同时法官认为,如果孩子的确有自己的想法,法院自然应当斟酌;但如果孩子并没有明确的意见,或者孩子年纪还小,父母不应当利用孩子,唆使孩子说谎,毕竟,离婚就已经对孩子构成伤害了,再逼孩子说谎更不应该,而且有作伪证之嫌。(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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