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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书签记

□常熟 王鸣江

年轻时,看一本书,没有一鼓作气的长性,翻几页便要折书角放下。工作以后,为稻粱谋,看书的时间少得可怜。有些散碎时间,也好比是口袋里的一把硬币。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时不时要将书扔下,更养成了频繁折书角的坏习惯。

所折书角的大小、角度的随意性,取决于看到本页的第几行。一本书看下来,折了好多的上下、左右、大小不一的书角。我通常又会同时看四五本书。这更是增加了切换的频率。就算使用书签,手头也没有那么多。

书签的作用,无非是标记,兼带一些装饰性。可见,有此属性者,都可视作书签。

现在出版的不少精装书籍,大多自带书签。或者书脊上粘两根书带。说到书带,我就要想到园林里有文雅气的书带草;说到书带草,我就要想到陈从周的散文《书带集》。

有些年,我比较迷书签。

记得最早接触书签是在小学自然课上,那是老师做的叶脉书签。这导致我后来极迷恋地去采摘各种树叶来夹书,最喜欢的就数金黄的银杏叶和红艳的枫叶。有一种叫鹅掌柴的树叶子如小儿手掌,也很美。有一年流行交笔友。我那云南的笔友随信寄来一种很稀罕的叶子——后来查了好久才知道那是一种荚果里的种子,薄如蝉翼,叫做木蝴蝶——惹得我后座的女同学很是艳羡,提出要跟我换笔友。

初中时经常摘录名人名言。后来挑些好句子来自制书签。可惜写的几个狗瘪字实在难看,又不会画画,只得作罢。学生时代,开始收集书签。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书签、水浒故事的塑料书签、毛泽东诗词书签之类都有,后来也都莫名散佚了。

长大了,去各地旅行,买过不少书签、明信片。出门旅行,我习惯带上一本书。飞机上百无聊赖的时候,翻书来打发时间。这时,登机牌就是顺理成章的书签了,它是旅读的见证。

我曾使用过一些奇怪的东西当作书签,比如羽毛。有一年,公司里收留一只流浪猫。谁知它饱食后干坏事——我听见声音跑出去已为时晚矣,它咬死了一只“臭咕咕”。我们乡下把戴胜鸟叫做臭咕咕。鸟毛掉落一地。不免心生怜悯。看到地上一根羽毛很好看,那是它的冠羽,遂捡起来,夹在某本书页里。

我甚至曾将香烟当作书签。抽了一半的烟直接夹进书里,书页间隔绝空气,燃烧的烟头迅速熄灭,并不烧坏纸张,只留下两点淡淡的黄色烫痕。新买衣服上拆下来的吊牌也用来做书签。朋友们知道我喜欢看书,便有送我木质书签的,有送我金属镂空书签的。

感谢书签!每次检视书籍,翻到某一页,就会看到书签,总让我回想起之前流连文字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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