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新竹路附近发生一起枪击案,一名男性律师在洪山区人民法院对面的法律维权中心遇袭。东湖高新区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9月13日上午10时许,辖区新竹路发生一起伤害案。一男子进入新竹路某单位,将工作人员薛某击伤后逃逸。公安机关于11时50分将雷某(男,47岁,武汉人)抓获。雷某交代,因纠纷对薛某不满遂行凶。目前,伤者经送医救治无效死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枪响时,受害人女友就在现场
9月13日上午10时许,洪山区人民法院对面的法律维权中心突然传出一声沉闷的枪响。网上传出的现场视频显示,警车和急救车赶到,用担架将一位满脸是血的男子从该中心抬出。随即,警方在事发地附近拉起了警戒线。
据报道,一名同在案发现场的律师称,案发地是湖北高照律师事务所的一个办公点,还有几个同事在现场。据其回忆,雷某径直走进法律维权中心,一句话没说直接拔枪。该律师描述,雷某的枪疑似是土铳。
记者现场看到,案发服务中心已拉起警戒线。隔壁店铺目击者刘先生介绍,受害人为人和善,毕业之后就在这里工作。“他不久前才在隔壁买了电动车,聊天的时候说刚买了房子,准备结婚的。女朋友跟他在一处工作,凶手直接进去就开枪了。女朋友哭着出门跟妈妈打电话,说男朋友被枪打了。凶手当时还没走远。”
路上的监控画面捕捉到,雷某用一个疑似网球拍套的袋子罩着一根棍状物从案发地出来。走上街面后,雷某来到街上,举起枪拦车,但前两辆车都没有停下来。第二辆车的行车记录仪中,雷某有端起枪瞄准的动作。
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事发时他正在附近不远处,远远看见雷某拉开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宝马车,没多久,司机从前门弃车逃跑,雷某随后驾车扬长而去。
疑因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败诉而报复行凶
网传薛某所在律所的一份“案情汇报”称嫌疑人对民事案件中自己的房产被法院强制拍卖不满,因此酗酒后持枪伤人后逃逸。该律所一位律师证实,这份“案情汇报”确系出自高照律所。
通过梳理裁判文书网的公开文书发现,薛律师和犯罪嫌疑人雷某曾在2020年的四起民事案件中有过交集,四起案件均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由洪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在本次枪击案中遇害的薛律师正是这四起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之一,犯罪嫌疑人雷某是武汉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正是四起案件中的被申请人。
据悉,雷某出生于1975年,为武汉某建筑工程公司股东。张某武等4人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问题,2020年分4次将雷某及其公司告上法庭。目前,这4起案件的审理结果尚未在裁判文书网公布。
(2020)鄂0111财保57号-60号民事裁定书显示,2020年5月20日,张某武、张某进、李某、韩某思四人分别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武汉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雷某名下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申请金额分别为40.3万元、21.6万元、21.2万元、42.7万元,总计125.8万元。其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被查封、冻结期限分别为三年、两年、一年。法院经审理认为四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同意了四人的申请金额。
法院审理结束后,由于雷某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020年11月19日和2021年5月7日先后两次被限制高消费。
综合《新京报》《辽沈晚报》、红星新闻等
延伸阅读
土铳致死致伤率很高
不允许私自购买持有
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9月13日,武汉“律师遭枪击”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报道,该案中嫌疑人雷某持土铳行凶,造成律师薛某死亡。土铳是什么?是否属于枪支?威力如何?我国对于土铳是如何管理的?9月14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
在武汉“律师遭枪击”案中,有媒体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证实,嫌疑人雷某所持枪支是自制土铳,枪支来源正在调查中。被害律师薛某送至医院时,呼吸心跳已经停止。抢救医生称,薛某脸部右侧损毁,为枪击伤。据悉,薛某鼻梁处有直径约10厘米的大洞,枪击触及颅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我国对于枪支的认定标准几经变化。2010年12月,公安部对《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进行了修订,这成为现行的枪支认定标准: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业内人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土铳一般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口比动能远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土铳的威力远大于一般的仿真枪,其致死、致伤率很高。土铳能打死野猪、野鸟等,打到人的身体上,同样能造成致命伤。
我国对民间枪支一直严格管理。各类仿真枪、土铳、弓弩等都是不允许私自购买、持有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