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焦喧 王诚 记者 曹锋)4月8日晚,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区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突击检查,共查获酒驾人员9名,其中4人醉驾。巧合的是,其中两名酒后驾驶人员同名同姓,并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被民警查获。
当晚8点40分左右,民警在纺织路自在公园东门同时查获两名同名同姓的摩托车骑行人员。由北向南行驶的顾某38岁,经呼气检测发现,血液酒精含量为29.9mg/100ml,涉嫌酒后驾车。由南向北行驶的人也叫顾某,57岁,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90.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38岁的顾某交代,当天晚上他在饭店吃饭,席间喝了两瓶啤酒。57岁的顾某交代,当晚他喝了三两白酒。民警发现,其去年年底就曾因醉驾被查,涉嫌危险驾驶罪,正在取保候审期间。“他不吸取教训,再次醉驾,将被从重处罚!”交警大队新区中队中队长龚晓军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