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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3万多买“国保”鹦鹉当宠物,犯法了
女嫌疑人称知道私人禁养,但太喜欢没忍住
  周某购买的“国保”鹦鹉 通讯员供图

  快报讯(通讯员 叶若眉 刘浏 记者 毛晓华)在网络上看到鹦鹉视频觉得很投缘,泰州女子周某托人花了3万多买来3只鹦鹉,其中两只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近日,面对上门的警察,周某坦言自己知道买卖国家保护动物违法,但因为实在喜欢没忍住。

  近日,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京泰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辖区居民周某家饲养了一只尾羽鲜红的鹦鹉,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非洲灰鹦鹉极为相似。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很快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周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动交代她在别处还饲养了一只绿翅金刚鹦鹉和一只葵花鹦鹉,民警迅速展开行动解救另外两只鹦鹉。经过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三只鹦鹉中,非洲灰鹦鹉和金刚鹦鹉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葵花鹦鹉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据周某交代,几年前她在网络上看到鹦鹉的视频,觉得这些鸟很有灵性,就想养一只。她虽然知道鹦鹉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国家禁止私人饲养,但仍然选择铤而走险,从2014年起先后买入3只鹦鹉,一共花费3.2万元。

  据悉,其中一只金刚鹦鹉是周某托人从乌拉圭买入,刚到手就生病了,周某先后辗转南京、上海等地治疗,花了几万元才治愈。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饲养鹦鹉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必须具备专业的场地、设备、技术,向野生动物保护站提出书面申请,由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发放驯养繁殖许可证。随后,民警根据周某口供锁定上游犯罪嫌疑人,连夜奔赴南通,经过一夜的蹲守,于次日清晨抓获涉嫌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同时对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展开侦查。目前周某因涉嫌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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