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2018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有一些涉及“定金”“微商”,市民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益
已交定金不能退款?
2018年3月31日,扬州市宝应县市民王先生委托宝应县某装潢设计中心帮他装修房子,并缴纳诚意金3000元。王先生说,后来收到效果图后发现实际与宣传不符,且装修报价也从之前谈的5万元涨到了7万元。于是他要求取消订单,拿回诚意金。对方拒绝。协商无果后,王先生投诉至宝应县消协。
消协约谈了装潢中心负责人和设计师,二人均表示王先生交的是定金,不能退还。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确定3000元为“设计定金”。我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王先生房屋面积为125平方米,按30元/平方米收取设计费,总设计费应为3750元,按规定收取设计定金不得超过750元,显然装潢中心的做法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
省消保委提醒,从行业规范角度出发,装修定金并非强制交付。在签订合同前,尚未有实际交付行为时,消费者有权拒绝交付装修定金。
付了钱就被拉黑,咋办?
去年3月29日,南通海安的陶先生从微商处买了一台iPhone 7,价格6000元。双方约定货到付款,不得退货,由快递送货并代为收款。第二天陶先生就收到了手机,付了钱。但随后他到商场甄别时,却发现这部手机是山寨的。
陶先生马上联系卖家,却发现已被拉黑。这时他想到,钱是由快递代收的,于是马上联系了快递公司。快递公司回复他,购机款确实还在快递员手中,但要退款须经卖家同意。
陶先生无奈投诉到了海安县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后联系了快递公司,并要求其提供卖家真实信息,同时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给予协助退款。
我国《电子商务法》明确将微商纳入法律规制的范围,但实际追回钱款仍存在一定困难。省消保委提醒,在进行网络消费时,应当尽量选择正规的购物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