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南京眼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9年3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办公积金逐月还商贷
3月4日起无需银行证明

  快报讯(记者 张瑜)南京人提取公积金还贷款越来越方便了!3月1日起,南京缴存职工直接凭身份证、无需银行证明可柜面提取公积金还公积金贷款。当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3月4日起,提取公积金委托逐月还商业贷款,无需贷款银行开具商贷证明了。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本着一站受理、实时办结的原则,进一步方便职工签订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中心优化了委托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办理流程。 从2019年3月4日起,缴存职工签订《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协议书》时,可在缴存银行签署《商贷信息查询授权书》后直接查询商贷信息,公积金缴存银行根据商贷信息反馈结果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业务,无需再去贷款银行开具商贷证明。

  据介绍,目前,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紫金农商行、杭州银行、北京银行等17家贷款委托银行已正常向中心传输商贷信息,可在缴存银行实现一站式办理。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农业银行、广发银行、邮储银行、徽商银行因银行系统开发原因,暂无法向中心传输商贷信息,在上述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仍需按照先至贷款行开具贷款证明,再去归集银行签约的流程办理。待这些银行系统开发完成后,实现一站式办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