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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南京铁路警方端掉跨国人体藏毒贩毒团伙
毒枭幕后遥控
4少年“人体运毒”被抓
  冯某承认身体携带大量毒品
  冯某排泄出的毒品(小图)
  X光片显示,冯某体内藏有多粒没排完的颗粒状物体 警方供图

  2月25日,南京铁路警方通报称,近日南京铁路警方在云南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跨国人体藏毒贩毒团伙案,抓获运输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8名,累计缴获毒品海洛因1.27公斤。而该案中“人体运毒”的4名嫌疑人均是未成年人。

  

  通讯员 莫静 徐成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一条微信,牵出一起人体运毒大案

  去年9月17日10点左右,昆明南开往南京南的G1378次列车从贵阳北站开出,南京乘警支队乘警刘祥巡查车厢时,发现一名穿着黑色短袖T恤的男子神色慌张。刘祥上前盘问,男子自称姓丁,准备到湖南投靠老乡去打工。

  盘查过程,丁某反复摸裤兜里的手机,这一举动引起刘祥的怀疑。刘祥让他交出手机后,发现其正在和一个叫“渐行”的微信号联系。从微信对话内容来看,丁某居然用手机遥控指导对方在怀化一大酒店房间里进行人体排毒。

  获悉这一线索后,南京铁路公安处立即通报怀化铁路公安处,组织警力迅速赶往湖南省怀化市某大酒店。警方发现,一名云南籍冯姓男子有嫌疑。民警破门而入,将冯某控制住,同时在厕所垃圾桶里发现还没来得及清理干净的排泄物。经过仔细搜寻,民警在酒店房间的电视柜里找到了一包可疑物品,里面有28粒颗粒状物体,疑似刚刚排泄出的毒品海洛因。

  民警将冯某带到派出所,在医生指导下,最终从冯某身体里排出32粒长约3.8厘米、直径约1.8厘米的白色圆柱状物体。后经南京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这些均是高纯度海洛因,净重306.69克。

  从老板到马仔,贩毒团伙浮出水面

  案情重大,南京铁路公安处成立“9·17”特大运输毒品专案组。经查,17岁的冯某是云南文山人,是这起体内藏毒运输毒品案的“背货”马仔。马仔是毒品运输中关键的环节,是将自己的身体当成工具,将大量包装好的毒品吞入体内,带到目的地贩卖。

  据冯某交代,之前他并不认识丁某。当时他在广东打工,老乡高某找到他,称有个境外打工的机会,可以获得高额收入。在高某指示下,冯某来到境外缅甸某酒店内接受特殊培训,练习吞咽苹果条,在那里,他才知道对方是让自己“人体运毒”。冯某向警方供述,他被带到境外后,受到胁迫,被人看管在酒店。在威逼利诱下,冯某屈服了。

  南京铁路警方根据线索,掌握到高某是一名马仔中介,通过电话指挥的方式,在马仔头目丁某与马仔之间搭建桥梁,完成运输毒品任务。通常情况下,马仔中介通过拉人头的方式,介绍的马仔完成一笔毒品运输任务后,可拿到2000元。在高某手下,除了冯某,还有马某、李某、谭某三名负责“背货”的马仔。

  通过技术手段,警方查明高某在缅甸,据此分析缅甸是这起案件的源头地。自丁某被警方抓获后,与高某频繁联系的另一名马仔头目刘某受幕后老板指使,承担着指挥监督马仔运输毒品的任务,专门负责向买家收毒资。经侦查,警方掌握到这起毒案背后的老板姓陆,外号“飞哥”。

  最终,警方查明,这是一个四层级组织的跨国贩毒团伙,以老板“飞哥”陆某为首,由马仔头目丁某和刘某、马仔中介高某,以及“背货”的马仔冯某、马某、李某、谭某组成。

  威逼利诱下,4个少年走上不归路

  2018年11月7日,专案组获悉,“飞哥”通过高某,指使马仔李某从云南西双版纳乘坐飞往四川成都的航班,采用体内带毒的方式运输毒品。次日,李某到达成都后,从体内排出毒品海洛因约300克,并在成都一住宅小区内进行毒品交易,被警方抓获。

  7天后,专案组获悉,“飞哥”又通过高某,指使马仔马某于第二日上午乘西双版纳至成都的飞机,采用体内带毒的方式运输毒品。专案组立刻行动将马某抓获,查获其体内携带的毒品海洛因339.04克。2018年12月25日,专案组查到“飞哥”将带着马仔头目刘某及另一名马仔谭某从缅甸入境,南京铁路警方在昆明警方协助下,将刚入境的三人当场抓获。今年2月17日,随着高某的落网,8名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人体藏毒是一种比较隐蔽的藏毒、运毒方式。藏毒者将包装好的毒品用水吞进胃肠,或放进肛门,到目的地再将毒品排出。一个人一次可在体内藏毒500至1500克,毒品可在藏毒者体内停留约4天,由于胃肠的蠕动和胃酸的腐蚀,一旦外部包装破损,他们随时会命丧毒品。

  该案中,马仔冯某、谭某、马某和李某均是未成年人,既然体内藏毒那么危险,他们为什么铤而走险?

  据这4名疑犯交代,他们都来自云南文山地区,初中没毕业就到广东打工。通过老乡高某介绍,陆续加入一个“海外打工月入过万”的QQ群。很快,在高某的指挥下,来到中缅边境,没想到一出境便被贩毒团伙限制了自由。经过一个月的威逼利诱和洗脑,他们最终屈服,成为藏毒贩毒的马仔。每一单生意,马仔可从中获利一万元,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这些年轻人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50克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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