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鹿伟)9月3日,省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到,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决定对应取消10项行政许可等事项。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以后不需要再审批。不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包括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事项被取消。取消该事项后,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