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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下月起,全省供应“国六”汽柴油

  快报讯(记者 鹿伟)9月3日,江苏省政府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推广使用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的通告》。10月1日起,江苏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的将全部是国六标准油品,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

  根据通告,自2018年10月1日零时起,在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国六标准车用汽油,在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国六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国六标准车用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

  即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为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油品置换和标识更新期。各单位在完成油品置换后,在立式招牌、加油机、购销发票和提货单的汽油、乙醇汽油名称后加注“(ⅥA)”字样,在柴油名称后加注“(Ⅵ)”字样。通告中明确,国六标准车用汽油、国六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和国六标准车用柴油零售价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按有关规定做好油品销售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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