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召开新闻通气会,8月底开始,常州作为江苏省首批试点城市,将把公积金住房贷款信息纳入市民个人信用报告中。今后,公积金贷款如不能及时还款,产生的逾期记录将会影响到个人征信。
朱启文 张敏
补齐征信系统建设“短板”
据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邵宏介绍,目前,征信系统中的自然人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信贷信息,也包括公积金缴存、法院执行等公共类信息。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涉及到几十万人的重要政策性金融信息却没有纳入征信系统,成为征信系统建设的一块“短板”。
2016年11月,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常州、徐州、南通市被列为江苏省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报送征信系统首批试点城市。
最快下月进个人信用报告
目前,常州公积金贷款数据报送征信系统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8月底开始正式向征信系统报送数据,届时常州将成为全省首家完成试点工作的城市。
数据入库后,市民在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信息,最快将于9月初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
为兼顾信息报送的全面性、准确性,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存量数据报送向前追溯的截止日为2006年12月31日,在截止日尚未正常结清的常州全市(含所辖市、区)公积金贷款业务信息均会入库。
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
据悉,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征信后,目前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不受影响,仍执行现有政策。
因公积金贷款最多申请两次,今后市民在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时,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贷款记录,有可能会影响市民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
比如,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市民,如果再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纳入征息系统后,各商业银行在受理市民贷款申请时将会看到该市民已有两次贷款记录,根据现有各商业银行的住房信贷政策,将会影响到市民商业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