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对机动车驾驶人未使用安全带的处罚规定:如在地面道路,处警告或罚款50元;如在高速道路,记2分,罚款50元。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机动车乘坐人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应当使用安全带。如违反规定,将对机动车乘坐人处警告或者20元至50元罚款。
但我发现,在乘坐的长途汽车上,有时竟会“找不到”安全带。去年10月份、今年3月份,笔者先后两次从泗洪乘“城际客运”到南京,都为未能系上安全带而惴惴不安。本人“转来转去”发现,原来安全带被塞到座位底下无法使用。奇怪的是,我从南京乘车到泗洪,两次都顺利地系上了安全带。来与去竟然“不一样”的,这是怎么回事?
苏州 诸震鸣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