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城事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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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为逼男友戒酒,让他写“借条”
分手后,这个女子真上法庭讨“债”了

  16日,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召开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一起典型案例。江都女子刘某2013年2月与男子孙某相识。在同居期间,孙某向刘出具借条一张,称:“今借到刘某人民币拾万元整,归还日期2014年12月20日。”后孙某又于2013年12月向刘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刘某人民币拾万元整,归还日期2014年11月底。”两张借条均未注明具体借款日期。

  原来,双方同居期间,孙某经常酗酒,刘某为惩罚孙某并劝其戒酒,要求孙出具借条,孙某以为双方会长期共同生活,就打下借条。后因感情破裂,刘某持借条起诉到江都法院,要求孙某立即偿还欠款20万元。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刘是否向孙交付20万元款项。庭审中,刘某称款项系现金交付。但经查明,刘年收入约2万余元,平时积蓄不多。刘某无法证明款项的来源及交付的事实,也不能作出合理的说明。故法院对刘要求孙返还20万元借款的诉讼请求,由于查明借款未实际发生,法律不予保护,因此不予支持。胡杏 韩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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