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晖是个包工头,他与房主签订了房屋翻修协议。没想到,手下瓦工罗奎在施工期间,竟然不慎从二楼摔落,造成九级伤残。为索要赔偿,罗奎将芮晖和房主都告了。通讯员 朱道海 现代快报记者 王瑞
去年初,顾跃、顾进与芮晖签订《房屋翻修协议》一份,约定将四间房屋交由芮晖负责翻建。罗奎是芮晖手下的瓦工。去年4月11日,罗奎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二楼摔落受伤。后经鉴定伤残等级为九级。为了索要赔偿,罗奎告上了法庭,以雇主和房主没有提供安全施工环境为由,要求法院判决三人赔偿自己各项损失近14万元。
法庭上,芮晖说,事发前两天,罗奎就称生病无法做工,事发当天也是因罗奎站在高处施工,他喊其下来时发生的意外。芮晖认为,罗奎是几十年工龄的老瓦工了,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本来就不应该工作。而事故也是由于对方麻痹大意、自我安全意识不足导致的。芮晖称,施工现场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网,并对其进行了口头安全教育。
而房主顾某则认为,罗奎受伤造成的后果应该由其本人和芮晖两人承担,因为房子是承包给芮晖的。此外,罗奎自己也存在重大过失,应对造成的后果担责。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法院判决】
房主承担15%的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施工现场没有搭建脚手架以及铺设安全网,因此芮晖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罗奎站在有安全隐患的雨篷上,自身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而房主雇用没有施工资质的人,存在选人不当的过失。最终,溧水法院依法判决芮晖承担65%的责任、罗奎自担20%的责任、房主承担15%的选人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