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买个早饭,竟惹出一场官司来。今年8月的一天,许女士去包子店买早点,店里有只猫,她不小心踩到猫尾巴,结果被猫咬伤。因协商不成,许女士告上法院,向包子店索赔。实习生 仲纯净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许女士住迈皋桥附近,上班路上有家包子店,她常去买早饭。8月的一天,她又来到包子店,突然感觉踩到了什么,随后被咬了一口。低头一看,是只猫。原来,她踩到了“喵星人”尾巴,脚趾被咬破了。
许女士提出,让包子店老板带她去医院。当时包子店生意正忙着,老板金师傅跟她商量,赔200块钱给她去看伤口。两个人商量不成,许女士就报了警。后来为了这事儿,民警可没少花时间帮两人调解,可惜,他们一个坚持让对方赔偿2000元,一个则不太情愿。
玄武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昨天,许女士的老公魏先生代她出庭,他准备了一份文件,是餐饮业的一个卫生规范,按这个规定,包子店养猫,是理亏的。
最终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包子店老板赔偿1000元钱。给了钱后,金师傅连连摇头,怎么都觉得不是滋味。
(文中人物系化姓)
【管理部门】
餐饮店不能养宠物
昨天中午,现代快报记者在红庙附近的小吃街转了一圈,没有发现有餐饮店养宠物。但据了解,南京有专门以猫为主题的咖啡店,颇受爱猫人士的喜欢。在这家店里,沙发上、桌子上,随处可见“喵星人”趴在那里。不过,记者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餐饮店在加工和经营区域养宠物,确实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