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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用工业松香给猪头脱毛 男子获刑3年

  快报讯(通讯员 孙彩萍 王蒙 记者 林清智)卢某购进900斤工业松香,安排工人将工业松香加热熔化后浸粘在猪头上进行脱毛,后销售给当地多家熟食店,销售金额3万余元。2013年,镇江执法人员现场扣押已经过工业松香脱毛处理的猪头24.84吨,松香43.5公斤。

  昨天下午,这起被公安部列为2013年度十起打击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之一的制售劣质猪头肉案,在镇江市润州法院宣判,卢某犯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

  现代快报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2012年7月份以来,卢某在明知国家禁止使用工业松香加工肉制品的情况下,先后从朱方路批发市场永富竹炭经营部,购进工业松香2桶计900斤,安排工人将工业松香加热熔化后浸粘在猪头上进行脱毛,后将经过脱毛的猪头分离出猪头肉、猪耳朵等猪肉制品,销售给“窦记”等熟食店,销售金额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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