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出游,“过度维权”不是“权”
12月19日 新京报 社论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负责人近日表示,领保中心今年处理的近4万宗各类领保案件中,一半以上系中国公民自身原因所造成,而其中不文明出游案件中,“过度维权”行为数量最多。
新京报一评
必须认识到,中国公民在海外之所以较频繁出现“过度维权”现象,最主要原因,是对自己在海外的正当权利、义务,对当地法律制度、道德规范、风土人情了解有限,对维权的方法和尺度认识模糊,遇到让自己不快、不解的事,既不知自己有没有权维权,也不知该怎样“适度维权”。
现代快报再评
“过度维权”一词不大准确。只要是通过正当的程序表达正当的维权诉求,即便是要求过多、要价过高,都可以通过谈判、协商来平衡,因此,也就无所谓“过度”与“适度”之分。而外交部领事司负责人所指出的现象,不是“过度维权”,而是“维权失当”,是指诉求、程序不太恰当。
中国公民在海外发生的维权失当事件,不过是国内版的海外投影:你航班延误不给说法,我就冲击机场;你烂,我比你更烂——这就是权利贫穷导致的“比烂”式的应激反应。这也说明,虽然维权意识的苏醒是进步,但具备了维权意识,还得学习和训练如何合理合法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