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快报刊发社评《调查“副县长公款出国”,岂能拖泥带水》后,一些读者和网友给我们来信或跟帖,就根治公款出国腐败,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和办法——
尽管上面有三令五申,但是由于缺乏制度性约束,假借各种名义、给自己套上合法马甲的公款出国,已经不是新闻。基于此,有关方面不妨在审批制度上设置公款出国的公示门槛,出国之前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在公示时,务必将出国官员的姓名、职务、出国事项与目的、使用公款多少等一一公示,总之,越详细越好。据悉,美国政府为了廉政,在制度上对官员出国乘坐飞机是否坐经济舱与商务舱、住酒店、以及各种差旅费就有十分严格的规定、甚至外国的城市差别都包含进去,差旅中如果超出标准的钱,自己需要掏腰包埋单。
为了严格杜绝出国漏洞,官员公款出国的公示范围也要大一些,网上与网下均需要。此外,出国者所属的单位也需要进行公示。公示时设置各级政务举报电话,以此方便群众举报或越级举报。
公示不过是开始。有关方面也要在官员出国之前对公示结果给予反馈,反馈的方式与公示一样,以此给群众一个比较满意的交待。这样的话,官员公款出国就可以进行阳光操作了,该去的就去,不该去的坚决打回去并问责。假借各种名义的公款出国者将会暴露,并且为之付出必要的代价。南京 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