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一评再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3年7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都市圈圈网
“报复社会”论掩饰了具体的责任

  不要动辄将犯罪与“报复社会”相关联 7月25日 中国青年报 曹林

  近来国内公共场所发生了好几起暴力案件,有的是引燃爆炸物,有的是持刀砍人。几起案件间并无联系,但集中发生,还是让社会产生了不安。尤其是很多人将这些刑事犯罪与“报复社会”联系起来后,更向社会传递了一种恐惧。

  中国青年报一评

  我特别反对一种论调,就是一旦公共场所发生什么暴力犯罪,事件的前因后果还没弄清楚,嫌犯的动机也不清楚,警方刚介入调查,一些人立刻就迫不及待地将犯罪与“报复社会”联系在一起。

  网友声音

  @小灰灰gf:未受到法律保护不能成为伤害无辜的理由。

  @筱茅:没有问题的社会是不存在的,关键要大家理性看待。

  现代快报再评

  我也不同意“报复社会”的逻辑,而最早提出这个说法的不是网络中的争鸣,而是见于法院的判决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对恶性案件的官方回应。在涉及某一具体的案件时,地方政府通常回避作案者的动机,而以一个模糊的“报复社会”来掩饰具体的责任。而网络争鸣中出现的“报复社会”,也是沿用了这一逻辑。社会是抽象的,人人有责意味人人无责;人人被报复,也就无从报复。

  但抽象的社会是由个体所组成,在抽象化的“报复社会”的逻辑下,那些被报复、被殃及的无辜受害者的处境,就有可能被淡化甚至被漠视。而近期出现的几起暴力事件,各有各的具体成因,如果只是从抽象的“社会”中求解,就会将具体的责任归于虚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