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奢华“官衙”,须防偷梁换柱 7月24日 新京报社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新京报一评
杜绝奢华“官衙”,关键不在于“能不能做”,而在于“愿不愿做”、“怎样去做”。若想维护这一规定的刚性,各地、各部门不能仅仅止于转发通知,而是应该拿出切实、具体的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实施常态化管理,真正将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
网友声音
@我是黄鼬:奢华的官衙,百姓的灾难。
@司马犇:莫让奢华“官衙”与为民服务背道而驰。
现代快报再评
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于建奢华“官衙”,一方面是贪图享受,另一方面也不排除有人为自己创造寻租机会的可能。此次“通知”是给蠢蠢欲动者打了预防针。
既要打预防针,也不能既往不咎。比如耗资12亿元的成都市“新益州城市广场”,作为成都市政府的办公楼,该行政中心的奢华外貌当时就饱受各方非议。汶川地震发生之后,李春城主政的成都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要将这座新建成的政府办公楼拍卖,所得全部用于捐助灾区,这番慨然表态赚得掌声。但直到现在,所谓的“拍卖”不过是搪塞舆论的幌子。真要下决心,就得回溯查典型,成都就是现成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