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知道醉酒不能驾驶摩托车,但是,面对朋友拿出来的茅台酒,李强(化名)还是忍不住喝了三四两酒,结果回家途中摔倒路边,被警察发现后,以涉嫌危险驾驶罪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浦口检察院已经对李强提起了公诉,这也是浦口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第一案。
5月1日晚上11点,浦口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巡逻到宁乌公路时,发现一辆无牌摩托车侧倒在路边,后轮仍在转动,一男子趴在摩托车旁的绿化带上。经查看,该男子无明显外伤,但酒气较重,意识模糊,后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并对其进行了抽血化验。
之后,经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男子酒精含量为231.7mg/100ml,达到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根据其身上的手机,民警联系到了男子家人,据其妻子介绍,老公叫李强,当晚骑车出去吃饭,出门前还叮嘱其不要喝酒,哪知道晚上就因为醉酒出了事。
醒过来的李强表示,当天去朋友家吃喜酒,也知道不能酒后驾车,但因为别人不断劝酒,加上朋友拿出了珍藏多年的茅台,一时兴起,忍不住就喝了三四两,吃完饭就骑摩托车回家,路上迷迷糊糊摔倒了,沉沉睡去。
通讯员 陈莹 快报记者 田雪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