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了2011年茶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抽查的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娃哈哈白葡萄汁饮品菌落总数超标。对此,山西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表示,已对该批次果汁全部召回并抽检了500余瓶次,均未发现菌落总数超标。(6月14日中新网)
对于质检总局的抽查结果,娃哈哈方面表现得很重视。除了召回有“问题”的果汁外,还进行了自检,并委托了测试所进行专项检测。自检和第三方检测结果均未发现菌落总数超标,这与质检总局的抽查结果相左。
企业对质检结果有疑义的事件并非这一例。比如2009年11月,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发布质量监督消费警示:包括农夫山泉30%混合果蔬等品牌饮料在内的9种食品总砷或二氧化硫超标。为此,农夫山泉表示疑义。
质检总局虽具有权威性,但企业也有权质疑。问题是,一个说有问题,一个说没问题,那消费者该听谁的?
对于企业的质疑,以及消费者的困惑,质检方不能视而不见,默不作声,而是应主动出面回应,将检测标准和过程明白、如实地告诉企业和消费者,并对检测的结果进行进一步核实。如果企业对质检部门的复核结果仍有疑问,那不妨委托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检,娃哈哈在《关于国检中心抽检情况的说明》里也有此建议。
食品安全不能马虎,企业的名誉也要维护。如今,娃哈哈已经把球踢出来了,就看质检方接不接,如何接了。质监部门不能怕麻烦,也不要怕被质疑,而要用自己的积极态度和科学检测回应质疑,澄清疑惑,让企业心服口服,让消费者放心。
(郭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