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众的关注,是媒体的社会责任。
5月23日,在争议声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网络外挂”案作出二审宣判。快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法官,请其详述判决理由,回应各方争议。记者将控辩审三方的倾向性意见,以及法学界、媒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声音,统统翔实见诸报端,注意报道的平衡性,最大限度地尊重群众的信息知情权。
民意毕竟具有可变性、流动性,甚至盲从性;群众不可能人人都受过良好的法律训练。这就需要媒体用正确的舆论引导群众。记者又很明智地借力“权威”声音——请江苏省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国祥,释法解疑、激浊扬清。
报道过后,围绕该案的各种争议渐归平静,凸现了负责任报道“正本清源”的作用。
舆论正确,民众之福;民意正确,社会之幸。
司法报道同司法工作一样,要尊重民意,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但一定要以“法治的方式尊重民意”!
读者 邓光扬(南京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