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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1年6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南京‘李鬼桂花鸭’”的一点补充
  2011年6月10日快报社评

  今天的社评:《看着众多南京“李鬼桂花鸭”我们何颜面对?》一文说得很好,保护著名商标——南京桂花鸭,的确是南京人的责任。这是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正常的商业活动,保护地方名牌的,保护地方品牌企业的大事。毫无疑问——人人有责!

  不过,文章里有一个观点我有一点不同看法,提出来商榷。诚如文章中所说南京盐水鸭历史悠久,是南京市民不可缺的饮食情结。可是南京桂花鸭并不是南京盐水鸭的全部,它仅仅是其中的一个品牌而已——南京盐水鸭有名的不少,例如过去新街口“国卤”的盐水鸭,韩复兴的盐水鸭,城南魏洪兴的盐水鸭等等都是久负盛名的,只不过这些老店没有坚持到现在,更没有申请注册商标而已。

  过去“国卤”的盐水鸭咸淡适宜,香酥鲜嫩,口感极好。上世纪70年代,我们这里有一则笑话说,一对恋人在新街口约会,男孩买了“国卤”的盐水鸭,准备带回家做菜招待女孩,不想女孩买了两张电影票,要看电影。男孩只好带着盐水鸭进了胜利电影院。电影看完了,盐水鸭也吃完了,结果当晚双双失眠。如果说现在的桂花鸭就是当年“国卤”的盐水鸭,那么依我的感觉味道差别太大了——也可能是我们的胃口“刁”了。这恰恰证明盐水鸭需要与时俱进。现在遍布南京大大小小的鸭子店每天生意都很好,比如我们小区有一个鸭子店生意好到天天排队。我的外地亲戚指名要买他家的鸭子,而不愿买桂花鸭。这些店几乎没有一家打着桂花鸭招牌的。

  我啰里罗嗦地讲这些琐事,就是想说明一个问题,我们城市的名片应当是“南京盐水鸭”。“南京盐水鸭”应当“百花齐放”,创造出更多风味的品牌,让老百姓有更多的选择。这才是“鸭都”的真实形象。否则,我们还真的“对不住老祖宗”了。

  南京读者 孙先生(请函告真实姓名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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