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社评互动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1年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标题

  比丢身份证更危险的

  刘泱育(南师大博士研究生)

  快报报道说,身份证丢失后被人据此证注册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南京籍女子于女士莫名被关102小时。丢失身份证而后补办一张,在生活中并不少见。身份证被别人盗用,也并非我此生第一次听闻。但自己的身份证丢失并补办后,某年某月某日,闭门家中坐,警察找上门,以“你是犯罪嫌疑人”为由将自己带走,并羁押102小时(超过4天4夜)!此实平生第一次惊闻!记者据此将丢失的身份证称为“‘危险’身份证”,良有以也。但对此事,我所深惧的倒是比“‘危险’身份证”更加“危险”的——“有罪推定”惯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现代快报 社评互动 A2 无标题 2011-1-1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