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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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岂能为群众
“被消费”大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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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5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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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岂能为群众“被消费”大开绿灯
  快报4月27日A1版《最牛房屋公摊面积占52%》报道说,“200多业主套内面积缩水一半,政府部门称无论公摊多大都不违法”,读来特别让人憋气。本来老百姓东拼西凑、千辛万苦好不容易贷款买了房,该到了喘口气的时候,可偏又碰上了这样“被消费”的怪事。

  更令人难以容忍的是,本该为纳税人服好务、维持好市场公平交易秩序的政府官员,却为违法者当靠山、做开脱。虽然“酒店式公寓”听起来有些个特殊,但对在疯涨无序的楼市中不得已抢到此类房的群众来说,就只能花一多半钱买打着“公摊”旗号的欺诈吗?就无处维权、求法、伸张正义吗?

  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如今世界上无论啥样的政府都应当明白做到的。政府对仍存在的安居问题所负的职责不可推卸。而当前“物业”矛盾加剧,根源在物业公司强占小区、强卖强要。但政府却因物业公司多为房地产商所生,往往因利益捆绑在一起而偏袒公司,造成群众物业服务“没有选择权”。物业问题酿成社会矛盾激化,社会和谐无从谈起。

  再观察周围,此类涉及执政者造成“没有选择权”的社会公用事业问题还有许多:城市公交一律换成豪华空调车,变相涨价;水电气生活必需品“涨你没商量”,还有更荒唐的“垃圾费水费捆绑收取”……

  关乎民生疾苦的这个费那个税,如果政府放任那些利益阶层继续乱收,推动实现公平正义就面临泡汤的危险。

  老叶(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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