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常州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交300元只住三天?
偷东西才是目的
· 只要是同向必须带客
· 轰!飞驰面包车撞飞大门
· 卫生死角垃圾满地
市民反胃,物业叫苦
· 交300元只住三天?
偷东西才是目的
· 只要是同向必须带客
· 轰!飞驰面包车撞飞大门
· 卫生死角垃圾满地
市民反胃,物业叫苦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4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交300元只住三天?偷东西才是目的
  在武进打工的“王标”300块钱租了间屋子,可住了三天就不见了。而这时,隔壁的房客一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三天后,“王标”进了派出所了,原来是他偷了电脑。

  4月19日12时许,暂住在湖塘大学新村的曹先生下班回来发现,自己放在房间里的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和手机被盗了,曹先生随即报了警。鸣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展开工作,在走访过程中,民警从房东陈某那里了解到,当天上午9时许,他来这里时,刚好看见住在曹先生隔壁的房客王标拎着一个黑包匆匆下楼,两人碰面还打了个招呼。

  “王标”是前两天才来租房的,交了三百元说租一个月。陈某上楼后看见“王标”房间的门没锁,空调在“呼呼呼”地直吹,房门钥匙扔在床上。陈某当时心里还埋怨了几句,办案民警当场记下了“王标”的身份证号。

  当天晚上,“王标”没有回来,第二天晚上还是没有回来。而办案民警在查询“王标”时发现,这其实是个假名,身份证号也不对。根据案发现场实际情况,民警立即对一些重点场所进行排查。案发后第三天上午11时许,民警在湖塘某旅馆将正在睡觉的“王标”抓获,并当场缴获另一台笔记本电脑。

  经过审查,河南籍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4月19日上午他趁暂住处没人时,采用插片入室的方法,分别盗窃住在隔壁的曹某和另一名房客的笔记本电脑,价值1万余元,而现在他交了600元钱包月住旅馆,还准备趁机作案,没想了用了假名还是被抓了。目前,王某已被武进警方刑事拘留。

  徐旻 葛小林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