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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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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孙子偷偷过户八旬老太无奈住进公厕
  暗自垂泪的郭景云老人

  “我被自己的亲孙子坑死了!”昨天,在徐州市大庆路附近的一处公厕的水泵房内,今年82岁的郭景云面对记者,声泪俱下。她说,“3年前,长孙刘军(化名)哄骗我,将我位于徐州西关欧庄的一处房产偷偷过了户。如果不是2009年8月的那次房屋拆迁,自己至今还蒙在鼓里!”据了解,遭遇拆迁后,无处安身的郭景云只好在公厕内栖息了3个多月。由于至今找不到孙子刘军本人,郭景云日前一纸诉状,将自己曾非常疼爱的孙子刘军告到了法院,索赔50万元。

  在位于徐州城北大庆路的这处公厕附近,不少人都很熟悉这个曾经在厕所内栖息过的老人。“大冬天的,住厕所内,蛮可怜的!”昨天,在与该处厕所连在一起的一间临时搭建起来的简易房间内,记者找到了郭景云老人,她正孤独地坐在床边上,暗自垂泪。这处房间内,除了一张床和桌子外,几乎别无长物。谈起房子被过户的遭遇,老人一时间泣不成声。“刘军是我的长孙,其他几个孩子生的都是闺女。因此我非常疼爱他。2007年3月份的时候,他说要给我买房子,需要到徐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后来才知道,他是没安好心,将我位于徐州西关欧庄的那处房产过户到了他自己名下。”郭景云说,自己不认识字,而刘军又是自己的孙子,她非常信任他。房子被过户后,自己一直住在那里,相安无事。直到2009年8月,欧庄那里进行房屋拆迁,房产被过户的真相才浮出水面。

  “他把房子过户过去,不但没有支付房屋价款。而且在房屋拆迁后,还把近百万元的补偿款给卷走了!”郭景云说,2009年8月,孙子刘军开车将自己拉到了位于大庆路的这处公厕然后就离开了,至今对自己不闻不问。昨天,在公厕的一个房间内,一名中年男子对记者称,他是郭景云的长子刘某,也是这个公厕的管理者。而老太太多次提及的刘军,正是他的儿子。刘某对记者说,老太太确实在公厕内住过3个月的时间。后来,他临时搭建了这处简易的房子,老太太就一直住在里面。

  问及刘军是否偷偷将老人房屋过户的情况时,刘某默认后,叹息了一声。一边是自己的母亲,一边是自己的儿子,尴尬的刘某说,妻子没有工作在农村,自己就看个厕所,每月收入700元,实在没有办法。现在老人日常的吃喝拉撒都是他在照看!“老人都82岁了,还能过多少年呢,这个事情确实做得不好!”。

  郭景云说,自己本来有100多平方米的房子,但现在却闹得无处安身,住在厕所旁边。生活被彻底改变的现实让老人至今无法接受。今年4月22日,失去耐心的郭景云委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将孙子刘军告到了法院,要求刘军支付她购房款35万元,以及被告逾期交房款违约金约15万元,共计50万元。“走到这一步,也是没有办法!”郭景云表示。

  昨天,记者多次拨打刘军的手机,但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来自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的消息称,该院目前正在对此案进行诉前调解。昨天晚些时候,对此案提供法律援助的刘茂通律师对记者说,根据法律规定,老人的子女均有赡养老人的义务。郭老太的子女应该为老人提供居住的地方并且提供生活费用,照顾老人的起居。如果拒绝提供的话,老人有权要求其提供。对于老人位于徐州西关欧庄的房产,由于在2007年郭老太已经与其孙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有近百万元的补偿款补偿给新的房主,也就是其孙子,在法律关系上来说是合法的。但是,其孙子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房屋价款,因此郭老太有权要求其立即支付购买房屋的价款,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另外,从道德层面讲,老人的孙子得到了房产,其更应该照顾老人。目前,尽管郭老太已经将孙子起诉到法院,但是作为郭老太的代理律师,还是希望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妥善处理有关纠纷,因为毕竟双方的亲情比什么都重要。

  快报记者 邢志刚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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