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4月间,只有16岁的王远(化名)伙同另外三个朋友,在南京市玄武区、白下区以及南通市,作案五起,盗窃价值人民币一万多元以及MP3、手机等物品。
由于这四个人中,只有王远是未成年人,所以今年年初王远被单独起诉到少年法庭审理,另三人另案处理。
上午9点,秦淮区人民法院
和别的嫌疑犯不同,王远的法定代理人是他快70岁的爷爷,早上8点半,爷爷一个人来到法庭,独自等待已几个月没有见面的宝贝孙子。
法官(敲响法槌):传被告人王远到庭!
王远(身穿囚服,慢慢走上被告席时转头扭向了爷爷):是我!
(爷爷半站起来,随即坐回位置,嘴里念叨着孩子的名字,开始抹起眼泪)
在核对完王远的身份以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法官开始法庭调查。
法官: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是否属实?你们是如何分工的?
王远(站了起来,低声说道):是属实的,我原来在南京学厨师,认识了那些朋友之后,他们说去偷东西,我同意了,我主要是盗窃,他们有人望风,有人撬门,我分了一千元不到。
爷爷:这个孩子,怎么干这种糊涂事!
……
法官:法定代理人是否需要发问?
爷爷:我没什么要问,王远啊,你怎么对得起我和你奶奶。(情绪激动,开始啜泣!法官不得不提醒爷爷注意法庭纪律)
公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王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发表意见时,王远的手在发抖,但他却没有为自己辩护)
法官:法定代理人辩护。
爷爷:我不懂怎么辩护,但是这个孩子本性还是好的,他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婚,妈妈改嫁后就不管他,他爸爸又吸毒被抓,所以我和他奶奶带他,他现在走上这条路,我们也有错。(爷爷又忍不住哭了起来,而一直很沉默的王远看着爷爷的样子,也忍不住掉眼泪。)
法官:王远,希望通过这次庭审你要吸取教训。
王远(点点头):我希望早日回到社会,回到爷爷奶奶身边。
近日,王远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判决之后,爷爷很快来到法院交罚金,令所有人唏嘘的是,一万五千元他装了整整一袋子,里面一百元很少,全是卷着的十块、二十块。爷爷说,这些钱是他多年卖粮食的积蓄,只要王远以后能遵纪守法,他就安心了。如果王远知道爷爷对他的用心良苦,我们真的期望,这个孩子以后能好好做人报答爷爷奶奶。
快报记者 李梦雅